泉州市政协办公室关于做好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全体市政协委员:
根据《政协泉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规定及市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就即将召开的泉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中心,积极撰写提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传承弘扬“晋江经验”,落实我市“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战略,围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为加快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二、深耕细作,注重提案质量
(一)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重质量不求数量,提出问题要客观,反映情况要准确,分析问题要深入,意见建议应针对问题逐一提出。坚持切口小、靶向准、可行性强,建议事项明确具体,便于提案办理单位采纳落实。
(二)认真进行调研分析。坚持不调研不提交提案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核准事实情况和相关政策法律,务求所提提案言之有据。应注意了解过去相关提案及提案办理情况,对已办结且有较好办理成效或多年重复提出无新意的提案,应避免重复提出。
(三)严格规范撰写提案。坚持一事一案,一件提案只针对一个问题提出建议。提案案由统一格式为“关于……的建议”,正文分为“背景、问题和分析”和“建议意见”两部分,内容要简明扼要、表达清晰,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在提交提案时需对能否公开提案写明意见,内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提案不得提交。以党派、人民团体、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同时提交书面文档,由该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组织公章。以界别、委员小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同时提交书面文档,集体同意,由召集人签名。
三、提案不予立案规定
提案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立案:
(一)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二)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三)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四)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五)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的;
(六)属于学术研讨的;
(七)为本人或者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八)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九)指名举报的;
(十)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审查和调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十一)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十二)超出泉州市管辖权范围的。
未予立案的提案,将视情况转为委员来信或采取其他方式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自即日起开始提交,截止时间为全会开幕当天晚上20点。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提案,将作为平时提案处理。
委员提出提案还可以用联名或附议的方式提出。委员联名提案时,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应向联名提案人详细说明提案内容,联名提案人应当全面了解该提案的主要内容和真实意图,并对提案负责。第一提案人提交提案时还须向大会提案组提交每位联名提案人的书面签名(附件3)。附议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附议人应对提案内容深入了解,并在提案系统确认后方可视为同意附议(联名及附议提案计分说明:联名提案计分由联名人均得;附议提案计分由第一提案人得一半,其余一半由附议人均得)。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将采取网上提交方式,一般不再接受纸质提案。请使用“数字福建政协云”APP,或访问网站http://yun.fjzx.gov.cn/a/login,在提案系统中提交,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1。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联系方式:
从 杨 15880703301;
徐炳灿 18750946970;
传真号 0595-28386959。
系统技术保障人员:
黄帅 15392325992。
泉州市政协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