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市政协开展了“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专题协商

  • 发表日期:2019-09-27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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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入新时代,学前教育要如何发力,才能回应群众对“上好园”的美好期盼和多元需求?

  

2019年9月27日,在十二届市政协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市政府、市政协开展了“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专题协商。协商会上,市政协课题组作主题发言,亮出18条分析深入中肯、建议直指关键的良方,认为“幼有所育”关键在于坚持公益普惠方向、坚持公办民办并举,重点要“扩资源、建机制、调结构、提质量”。
随后,11位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专家激情“发声”,围绕“扩大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有效供给、优化学前教育规划布局、建立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学前教育监管、推进学前特殊儿童融合教育”等积极建言献策。
在紧凑的时间里,协商会直面问题找痛点,共商良策补短板,聚焦泉州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建言一:持续抓好小区配套幼儿园 疏通资源供给堵点

  ■陈建通 民盟泉州市委会主委 

  

 

  

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和使用不到位……,这些现象目前在泉州市部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中仍然存在。
建议制订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健全发改、资源规划、住建、教育等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加强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及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城镇小区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前,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持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同时,要统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现有小区幼儿园,可进行适度扩建增容。
 

  

 

  

建言二:建立长效机制  “留”住编外合同教师

  ■黄军红 市政协常委、民建泉州市委会专职副主委 

    

  

  

随着公办园的持续增加,编外合同教师已成为学前教育队伍的一支新生力量,但这一群体归属感不强、队伍不够稳定。
建议制定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提高工资待遇,落实“同工同酬”;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创新用人机制,积极探索编外合同教师择优入编渠道。建立“编外幼儿教师人才库”,以市、县两级人才服务中心为数据管理平台筛选一批人才,委托当地教育部门实行动态、量化管理;探索面向县域内“编外幼儿园教师人才库”排名前列的教师单独安排招录名额、定向招录,并参照 “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做法给予加分。
 

  

 

  

建言三:推进优质公办园集团化办学 拓展优质学前教育覆盖面

  ■陈东华 市政协委员、致公党泉州市委会副主委 

    

  

  

泉州市公办名园办分园已达23个,以其“名园加分园、老园带新园”等方式,快速扩大了区域内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覆盖面。
建议统筹考虑城乡教育布局和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因素,及时总结推广泉州市优质公办园集团化办学的成功经验,加强对集团化办学管理体制和办学机制的规范和指导,帮助解决集团化办学过程中财政投入、设施建设、骨干师资配置、独立机构代码证办理等难题,建立动态监管体系,因地制宜,积极推动“公办总园+分园”“公办总园+加盟园”等多种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建言四:政府引导 鼓励社会力量优质普惠办园          

  ■黄梅兰 市工商联代表、泉州安兰教育机构负责人 

    

  

  

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将达85%。要实现这一既定目标,应加强政府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兴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建议鼓励办学质量较高、收费较高的民办幼儿园转为普惠园,引导高收费、高品质幼儿园腾出部分学位招收普惠班。支持企业参与普惠办园,充分利用闲置且符合条件的厂房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或幼儿班;支持员工较多的企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相关部门应给予一次性奖补,在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为社会力量创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便利。同时,应制定统一的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结合年检等工作开展全面深入的检查指导,避免检查过多过频繁。
 

  

 

  

建言五:补齐短板 提升农村幼儿园发展水平

  ■张敏辉 永春县政协副主席 

    

  

  

近几年,泉州市仍有不少农村地区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短缺、师资力量薄弱、经费保障困难、保教质量亟待提高、监管指导难到位。
建议科学规划,多措并举,完善农村幼儿园扶持机制,财政性投入逐步向农村幼儿园倾斜,着力补齐农村特别是乡村幼儿园规划建设短板。整合乡镇资源,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增加乡镇中心园的数量,逐渐将部分小学附设学前班撤并成独立园。提升农村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农村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优评先、技术职称评聘等方面的权益。创新培养模式,组织乡村幼儿园教师专项培训,健全农村片区教研机制,建立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的指导和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的保教水平。
 

  

 

  

建言六:强化政府主导 促进民办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谢承华 市政协委员、农工党泉州市委会专职副主委 

  

 

  

毋庸置疑,泉州市民办幼儿园在学前教育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短板”也明显,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升、部分民办幼儿园过度逐利以及无证办园等问题不容忽视。
建议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明确民办学前教育管理中的责任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民办幼儿园升降级机制,完善民办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培训进修、评优评先制度,进一步保障民办园幼儿教师待遇,提高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构建顺畅高效的联合监管机制,稳妥推进问题园所、无证办园治理,促进公办、民办学前教育协调发展。
 

  

 

  

建言七:加大投入 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陈小冠 市政协委员、民革泉州市委会委员 

    

  

  

目前,泉州市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够完善,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尚未完全覆盖普惠性幼儿园。
建议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逐步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按照“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省定生均公用财政拨款标准,为普惠性幼儿园良性发展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等;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经费扶持,促进不同办园体制的普惠园协调发展。同时,加强财政性补助资金的监管,建立调整和退出机制,督促和指导普惠性幼儿园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
 

  

 

  

建言八:强化培训培养 提高普惠性民办园师资素质

  ■傅晖文 市政协委员、台盟泉州市委会副主委 

  

 

  

目前,泉州市普惠性民办园幼儿教师缺口较大,流动性较高,培训进修机会较少,教师资格证持证率偏低,缺乏中坚力量。因此,提升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势在必行。
建议支持泉州市师范院校做大做强学前教育专业,扩大优资输出,加快“本土化”幼教师范生定向培养,联合优质公办幼儿园设立“二元制”师资培养试点项目。探索公办、民办教师统一管理制度,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帮扶机制;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依托师范院校和教师进修学校扩大师资培训。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进修培训、教育科研等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享有同等待遇和权利。
 

  

 

  

建言九:联动互动 协力破解中心市区入园难题

  ■上官蓝波 丰泽区政协主席 

    

  

  

长期以来,泉州市中心市区优质幼儿园学位紧张,亟需统筹规划,协力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建议建立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多方协作的学前教育推进机制。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市区一体意识,将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增强中心市区聚集、辐射、服务功能的突破口;健全并落实由教育部门牵头,住建、资源规划、财政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机制,推进中心市区幼儿园布局专项统筹规划,并纳入市、区两级教育发展布局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并实施,使幼儿园建设与中心城区现代化发展格局、规模相协调,为中心市区入园“热点”片区降温。
 

  

 

  

建言十:探索多元办学 拓宽公办园办学新路子

  ■吴振东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授 

    

  

  

近年来,为持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提升优质园占比,泉州市积极探索公办幼儿园多元办学新路子。
建议支持在泉高校等事业单位特别是拥有师范专业的院校发挥资源优势,单独或联合举办普惠性附属幼儿园;鼓励有条件的国企举办普惠性附属幼儿园,在解决职工子女入园的同时,也为附近群众“敞开大门”;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教育机构及民间资本积极捐资或参与公办园办学;鼓励有条件的国企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牵头成立国企教育集团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参与普惠办园。
 

  

 

  

建言十一:关注特殊儿童 加快学前融合教育发展

  ■曾雅茹 泉州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学院院长、教授 

  

 

  

泉州市特殊儿童融合教育越来越受关注。但是,普通幼儿园拒绝特殊儿童入园现象仍时有发生,提高普通幼儿园保教人员的特殊教育素养刻不容缓。
建议整合泉州市特教资源,建立以特教院校为龙头,特教学校教师为骨干,多部门联合的融合教育支持系统;开展特殊儿童学习能力评估、入园安置争议仲裁、融合幼儿园师资培训、融合教育巡回指导等业务,为学前融合教育提供专业支持。
同时,提高特殊儿童教育生均拨款标准,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资金;加强师资培训,用3至5年实现融合教育幼儿园园长、教师和保育员全员轮训,提升教师特殊教育素养,确保特殊儿童享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和康复服务。

  

  

  

  

  

泉州市政协课题组调研报告出炉 18条“干货” 助力更多幼儿“上好园”

  

  

  

如何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今年5月以来,市政协成立课题组,深入7个县(市、区),召开了10余场座谈会,并发动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各县(市、区)政协开展协作调研。
为协力推动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让更多幼儿“上好园”,市政协课题组形成一份包含18条“干货”的调研报告。
1. 优化顶层设计,努力实现学前教育优质普惠目标。
2. 抓紧清理整治,提高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使用率。
3. 鼓励多元办学,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举办优质普惠性幼儿园。
4. 盘活闲置资源,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
5. 立足地域实际,完善学前教育规划布局。
6. 推进名园办分园,拓展优质学前教育覆盖面。
7. 细化城区布点,探索创办微型幼儿园。
8. 坚持多措并举,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9. 实现同工同酬,增强公办园编外合同教师归属感。
10.致力搭台铺路,助力幼儿教师专业成长。
11.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学前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
12.拓宽经费渠道,倡导社会力量关爱学前教育。
13.多方筹措资金,缓解外来工子女流入地学前教育经费压力。
14.整合特教资源,为学前融合教育提供专业支持。
15.加强师资培训,提高幼儿教师特殊教育专业素养。
16.落实监管责任,保障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17.实施分类治理,稳妥推进无证办园专项整治。
18.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

  

  

  

  

  

拓 展——建议探索创办微型幼儿园

  

  

在当日的专题协商会上,市政协课题组提出的“探索创办微型幼儿园”建议,吸引不少关注。
“针对我市存在部分老旧小区无配套幼儿园、新建小区未配套建设幼儿园、未按区域人口数预留新建幼儿园所需土地储备等现状,建议借鉴北京、广州、深圳等地做法,探索和试行社会资本利用小区闲置房屋、集体用房和场地创办微型幼儿园(6个班以内)。”市政协课题组负责人建议,研究出台《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微型幼儿园工作指引》或试行办法,对举办条件、选址要求、园舍标准、设施设备要求、办园规模等作出明确规定。探索在确保安全标准、卫生保健条件等重要前提下,实行“一园一策”,准予设置全日制、半日制或钟点制幼儿园。同时,加强指导和监管,预防产生新的问题园所和无证办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