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希璇反映:近年来,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在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下,取得了较好的预期成效,其中于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上成绩斐然,农村路网不断完善、农村物流越发便利、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加大、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数字设施建设加快。但尽管如此,大部分基础设施尚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需求:如物流设施、数字设施不足;农村供水还不能满足“喝好水”的目标;部分基础设施缺乏长效运营机制;部分基础设施开始老化,如水利设施。此外,通过脱贫攻坚期努力,大量资金项目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力促进了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也得到了根本性改善。但由于受财政扶持政策限制,非贫困村无法得到资金、项目支持,加上各地财力有限也无法扶持非贫困村,部分非贫困村建设相对缓慢。针对以上情况,笔者建议如下:
1. 加快出台补齐突出短板的政策,将农村基础设施中小、散、杂的项目进行打包,纳入工程包管理。加强跟踪服务,定期跟踪、汇总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实时关注中央和省上政策动态,争取更多上级政策性资金支持我市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2. 强化调度督促,促进项目加快建设。一是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自然村公路硬化,改造农村公路危桥。二是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推进5G网络向重点乡镇、村居覆盖,建立覆盖全市、完善的广电光缆传输系统,着力发展互动点播、高清电视及光纤入户业务。三是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四是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罐燃气微管网系统。
3. 促进乡村均衡发展,在保持扶贫政策总体稳定基础上,适当调整优化村级扶持政策,增加对非贫困村支持力度,补齐发展短板,推动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