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政放权提升行政服务效率的建议

  • 发表日期:2017-06-28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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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政放权提升行政服务效率的建议

孙启鹏委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牢牢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通过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全面“清权”、公开“晒权”、大力“削权”,行政审批改革减少了办事环节,优化了办事流程,节约了办事成本,便利了群众办事。但“减”后要做什么?怎么做?“放”后如何“接”?“接”下怎样管?还没有形成上下衔接、良性互动的新机制,一些环节细节存在的问题,与公众的感受仍存在一定的反差,使得简政放权的效果大打折扣。
    一、当前我市简政放权行政审批中存在的问题
    1一“纸”能说清的却道不清说不明。虽然相当一部分政府部门都建有信息数据库,但大都独立建库且存储形式不一,无法共享信息,甚至在同一单位不同部门之间都存在信息壁垒,信息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如:企业职工申请开具“五险”缴纳情况证明时,在厦门、深圳仅在一个“窗口”一张“纸(表格)”就能把职工个人“五险”缴纳情况记载得清清楚楚、一目了然。而在泉州,需“一险一纸(表)”在四、五个“窗口”来回折腾,到头来还不抵厦门、深圳一“纸(表)”管用。且不论政府部门费“纸”, 单这张“纸”,不仅让企业费时、费神,严重时甚至误大事,让企业员工出国公干无法成行,我们的行政服务效率可见一斑。
    2一 “证(身份证)”能办理却仍无法办理。进入大数据信息时代,公安、婚姻登记、人口计生、人力资源保障等为民服务窗口部门都已基本建立了以公民身份识别为基础的信息数据库,一个公民只要凭个人身份证就能查询到个人相应信息,但在实际应用中,却依然无法让群众体会到便民的快捷。比如:职工个人因评优评先、申报职称申请办理有关“计生情况” 审核时,凭着个人一张身份证一个窗口一个键盘就查询得到,却依然要让群众怀揣结婚证、准生证、独生子女证、双查证等一迭材料,从社区(村)、乡镇(街道)、县(市、区)计生部门一级一级提交才能办理,缺失一份就得托人找关系方给盖章办理,程序繁琐,让人无法体验到放开“二胎”于民的便利。
    3应一次性告知的事项却不愿给人说清楚明白。现如今,企业、群众申请办理行政审批时,只要登入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到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咨询就基本能得知办理手续需要提交的资料要求,但这些都是指通用的、格式化的,对于个别一时无法按要求提交齐全的材料,却大多没有细化说明可以用哪些辅助材料来佐证。比如:我国《外资企业法》第二十条规定:“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期满需要延长的,应当在期满一百八十天以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实际上,经常有一些企业因各种原因未能在经营期满的180天前提出申请,这是否意味着没在180天前提出申请就不能延期经营?或应如何补救,业务办事流程基本没有标明。客户到办事窗口咨询,遇上服务态度好的会认真指点,若遇上功利性强的则会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不给 “一次性”告知,让你无所适从,总得多跑几趟,无形中为个别审批人员实行“弹性审批”提供权力寻租机会。好在去年10月起,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制,让企业真切体验到投资的便利化。
    此外,还有 “一门”不出的问题,如何让企业、群众在办公电脑前,通过网上审批平台就能把事项办结。“一(项审批)权”放到位问题,即避免责大利小的放的多,使基层的责任和压力增大;而权大利多的放的少,名义是放,实质是“审(查)”在下、“(审)批”在上,让基层当“二传手”等放权不彻底、不到位、空放假放问题。以上这些,虽是简政放权过程中的一些小环节小细节,但实际上是行政审批的最后“一两米”,体现着行政审批效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质量优劣。解决好这最后“一两米”,让群众少跑“一趟”,不仅有助于降低企业运营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调动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的积极性,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放管服”,可以让企业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从而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当前,泉州正面临前有福州、厦门两个自贸区发展标兵,后有沿海及内地其它地区紧追逼上的多重压力,如何让企业群众少跑路少走弯路,投资有动力,创业有激情,就一定要在体制机制上领先创新,营造更有吸引力的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培育壮大新的发展动能。
    二、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厘清权责清单。要对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职责权限进行进一步清理,重新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审批管理权限,而不能简单地把上级政府部门的审批事项下放到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就了事。作为下放权力的上级政府部门主体,要对所下放事项负起监管责任,既要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又要帮助指导做好管理权限和管理体系的衔接,科学界定职能职责,理顺管理体制,指导基层政府优化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流程。
    同时,要发挥社会力量在“厘清权责清单”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泉审改办〔2017〕10号),共涉及调整市直19个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51项,但其效果如何?还有哪些可以突破,仍须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来检验,这对于泉州复制创新“自贸区”改革经验做法,突破行政审批体制障碍,形成更为便利化的行政审批新机制尤为重要。因此,要建立公众参与平台,打好民意牌。权力清单依法制定审查过程中,既要广泛听取基层、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落实过程中也要广泛接受公众监督,防止清单落空。要定期对行政审批改革效用进行评估“回头看”,及时修正行政审批“中梗阻”,厘清好权责清单适用边界,既使行政审批部门行使权利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又能保证创业者投资经营可以“法无禁止即可为”。
    2规范优化办事流程。老百姓感觉“办事难”、企业对改革的成效感觉不解渴、不过瘾的主要原因就在于程序繁琐,多层审批且欠规范。因此,要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对那些确实需要保留的审批事项,应从受理、办理、发证等各个环节加以规范,让企业和群众感觉更方便、快捷和公平。同时,要压缩办事层级,最大程度的减少审批程序、减少不必要的证件手续,方便群众办事。如:在中心市区,对于民政、卫计、社会保障等关系民生事项,若能一站式办理的,则完全无必要建立社区、街道、区政府三级受理体系,这不仅增加工作人员、场地,还给群众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建议三级压缩为一级或两级,形成接办一体,最终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对办理计生证明等完全一张身份证即能办理的事项则要坚决简化,方便群众。
    3发挥好大数据平台作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该要以最大限度地给各类市场主体松绑为目的,从上到下的减少投资项目审批、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等,激发企业和个人创业的积极性。要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快打通行政部门数据壁垒,建立大数据平台,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业务,让数据多跑腿、居民少走路。如:前文提及的“五险”缴纳情况证明,完全可以学习厦门、深圳做法,通过整合部门内部信息资源,达到一个“窗口”一张“纸(表格)”即可办理的目的。
    从大的方面讲,我国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之所以能够快速推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大数据的应用,通过建立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形成网上审批大数据资源库,实现跨部门、跨层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统一受理、同步审查、信息共享、透明公开,大大简化了“证照”办理程序。当然,大数据建设涉及工商、税务、商务、工信、发改委、银行等多行业多部门,要建立统一的工作协调机制,敢于清障破藩,打通部门之间的数据链,建立起数据共享、资源共用、信息共建的基础数据库、专业数据库和应用数据库,实现审批部门只要是能从数据资源库中查阅、调出的审批信息,办事群众就不用再作为申报要件提交;数据资源库中没有信息的审批要件,办事者只需要提交一次,就不用再向多个审批部门重复报件,真正让群众少跑路、 少填表、 少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