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建设中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 发表日期:2014-09-24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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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政协

    抢救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保护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和走向未来的文化根基。当前,泉港正在加快推进新一轮“二次创业”及产城联动发展改革试点工作,农村建设中文化遗产保护上出现的一些令人担忧的现象,引起了我们的关注和思考。
    一、泉港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危机与挑战
    泉港农村是文化遗产分布最广、保存数量最多的地方。农村文化遗产的产生、传承过程与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根基在农村,而农村现代化、城镇化建设使各类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危机与挑战。农村文化遗产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乡土文物、乡土建筑等有形文化遗产,遭到损毁消失的主客观原因有:
    1在当今城市化和现代化高歌猛进的时代背景下,片面地追求经济发展指标和重点项目建设“政绩工程”,无视乡村的传统文化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从而造成农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危机。
    2受到经济、地域、人口等方面原因的限制,个别村(居)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上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经费投入不足已经成了制约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因素。且各类可供开发的旅游景点因分布零散,无法在比较优势上做文章。
    3农村独具地方特色和历史价值的古民居缺乏规划修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引导不够,无序建筑更导致“路难行”、“车难到”,有些古民居日趋破落,甚至逐步走向消亡。
    4有诸多古朴优美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等文化遗产,因早年开山凿石、移山填海、修筑道路等,招致损毁已销声匿迹。
    5部份农村在盖新房建新村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在拆除老建筑、迁并老村庄、兴建城镇现代化社区楼房中,追求整齐划一、现代时尚,结果造成文化遗产消失。
    6伴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农村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大大挤压了传统文化的生存空间,逐渐淡化了人们对传统文化的情感依恋,从而使更多的农村文化遗产失去凭籍。
    二、加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策措施
    事实证明,泉港农村文化遗产经历 “文革”洗劫、破坏和改革开放以来的村落拆迁、国家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化建设等,泉港诸多农村文化遗产已不复存在。诸如前黄古县、峰尾、沙格、土坑、南埔重光寺、太白峰、虎岩寺、天湖岩等,历史上诸多著名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等文化遗产,已不见踪影。在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新的发展时期,我们必须强化农村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农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关系,让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这是农村文化遗产保护与历史文化研究需要深入探讨的新课题。
    1开展农村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农村文化遗产除了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外,还应包括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农村传统建筑、传统生活生产器具,以及历史地名、寺庙文化景观与自然景观等。建议组织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种农村文化遗产,包括古宫寺庙名山文化景观与自然景观,以及已遭毁破坏未存的文物进行全面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农村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生存环境和保护现状,切实做好农村各类文化遗产的登记、造册、汇总等工作,并作为人类社会文明进程中宝贵的文化遗产加以保护。
    2增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要高度重视农村文化遗产保护,通过政策宣传引导,电视新闻宣传和丰富多彩的文艺宣传等形式,向干部和村民广泛宣传农村文化遗产保护有关的政策法规及重要意义,全面普及农村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增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使农村文化遗产保护由文化部门独唱疾呼变为全民大合唱的自觉行动。要通过举办一年一度的“文化遗产日”,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开展农村文化遗产保护有奖征文活动等,提高干部群众对农村文化遗产保护的知晓率。比如:土坑文化名村可结合《泉港讲古》,开设专栏,实施“村人说事”,进一步对外展示土坑文化遗产的魅力;也可以重新启动土坑文化名村陈列馆,充分展示土坑古民居文物,为慕名而来的游客提供观赏内容,增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3实施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农村文化遗产的产生、发展与农民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离开了政府的行为和引导,离开农民的生产生活实践,农村文化遗产就难以得到保护和传承。为此,要采取措施全面实施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制定出台农村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一是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保护农村文化遗产的意识,使村民真正成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二是加大城乡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投入。将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基金。同时,探索社会融资力量,引进企业投资,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广泛筹集保护资金。作为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除扶持用于保护农村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工艺外,还可依实际和可行适当扶持用于农村文化遗产的保护,包括乡村建筑、古老器具、传统制作工艺等,让文化遗产得以延续传承。三是成立村级文化遗产志愿保护小组,由退休干部、民间艺人、文化收藏爱好者组成,形成覆盖农村的文化遗产保护网络。
4提升干部群众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责任。农村文化遗产的保护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唤起全民对文化的自我觉醒。农村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有文化自觉意识,及对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责任。农村文化遗产包括古街巷、老商号、名人故居、历史遗迹、革命纪念地及地下的墓葬等。从文化的角度看,它是一个地方的历史见证,凝聚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反映了古代的生存状态,体现了现代的生活意义,它还承载着泉港城市文明的价值与城市文化特色。为此,只有动员全民的广泛参与,并形成一种文化自觉与文化责任,农村的文化遗产保护才能取得真正成效。
    5合理开发利用农村文化遗产资源。农村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极富吸引力的文化旅游资源,历来成为发展旅游经济的主要“抓手”。如,泉港要加快实施文化旅游发展“156”计划,实施旅游产业开发工程,大力推进红星生态园、金钟潭、三青园、绿笛山庄、海峡银泰山庄等旅游开发项目,加快虎岩山文化休闲公园、石笏文化公园、惠屿岛、峰尾古城、土坑名村、樟脚古民居、蒙古特色村的规划与建设。一要在保护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利用,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本着“既要留住祖先遗产,又要让后代享福”的理念,用资源利用所得,办资源保护之事,建立多渠道的社会投资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机制,通过“一村一品”旅游发展,有效促进对名村遗产保护意识和利益驱动机制。二要严格保护开发利用,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如,文化古民居,在核心保护区除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严格控制其它新建项目。保护区内古建筑、古街区的维护与修复,必须经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进行。建设控制区范围内的现代建筑,要按照原本建筑特色和风格逐步进行改造,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促进文化遗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三要充分发挥好深厚的文化底蕴及历史遗迹众多的优势,加强科普教育,做好策划、突出特色,有针对性地挖掘其蕴含的历史背景和发展历程,使历史古迹的文化内涵转化为旅游产品的魅力和吸引力,形成特色旅游风格,拓延文化遗产旅游产业链。


课题负责人:黄胜富         
课题联络:张燕婷         
执笔:郑泽宏